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发表时间:2019/9/9 浏览次数:17955 类别:新闻中心
9月3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灾后水利工程建设、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等工作。
会议邀请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征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了专题辅导。会议强调,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坚决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治尊严,全力打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生态。
会议听取了灾后水利工程建设和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转变观念,杜绝侥幸心理,最大限度降低水利工程灾害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精心搞好工程设计,科学确定施工方案,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一体推进工程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生态环保等工作,实现综合效益最佳。
会议对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了安排部署,强调要千方百计保障生猪供应,严格落实冻猪肉储备,做好调运保障工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恢复生猪生产,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确保猪肉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草案)》《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